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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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指导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队伍建设以及青年人才工作;指导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先进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青年人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旗区共青团领导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协助旗区党委管理旗区团委领导班子有关工作;负责团费收缴和团的基层组织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共青团组织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全市团员青年理论学习,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活动;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市共青团舆论引导和阵地建设工作。
负责拟定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培训提升等工作;负责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工作;负责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共青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负责从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方面指导全市学校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市学生联合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市少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和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负责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指导并开展全市青年统战和青年外事工作;开展对港澳台地区青年和海外青年侨胞的交流和联谊工作;指导旗区、直属机关青联、行业系统会员团体、市级社团会员团体工作;承担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负责设计并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重点工作项目,青年志愿者行动对外宣传、联络和交流,建立和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评估、认定、考核、激励制度,青年志愿者骨干培训等;负责青年志愿者服务联合会日常工作;负责青少年事务社工建设以及社会组织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年发展部、学校与少先队工作部5个部室和二级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青少年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567.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3.62万元,下降17.88%;支出预算567.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3.62万元,下降17.88%。
收支预算减少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减少,2017年市财政局划拨给各旗区财政局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预算归口到我单位)286万元,根据自治区团委最新统计结果,2018年此项生活补贴降低为173万元。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567.79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5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79万元,占比36.6%;项目支出360万元,占比63.4%。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开展共青团工作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67.79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511.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2.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18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退休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7.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13.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8万元(全部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无转移支付。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开展好五四活动、六一活动、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团干部培训工作、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青年中心建设运行和全市青少年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系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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